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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商业用房时,上家的公司赖着不迁册咋办?
 
上海睿融律师事务所   2017-07-19 10:16:01 作者:张烨律师 来源:原创
 
  去年,楼市火爆,政府的限购令层出不穷。但值得注意的是,限购令仅仅针对的是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对于办公楼、商铺、厂房等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或40年)则不在限购之列。于是,原本想购买住房却没有资格的人士纷纷转向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即能够实现居住的功能,有的还通了煤气,但土地性质却是工业用地的房子)。
    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下家常常遭遇上家不迁户口的麻烦;无独有偶,在购买商业用房的过程中,下家也会遇到上家不将注册在内的公司迁走的窘境。买了房子,但里面还有别人的户口或公司,不仅让下家心里感觉不舒服;更麻烦的是,当下家今后需要出售该房子时,会遇到很多的障碍,总之是后患无穷。更糟糕的是,如果下家起诉上家要求其迁户口或者迁公司,对不起,法院均不受理,理由是此属于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那么,对于这个难题,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我认为,在目前的法律现状下主要有以下三点对策: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卖方必须在某个时点之前迁出房屋内已注册的公司,如果逾期则要按日计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且勿因购房心切而忽略了该条约定。
    2、向房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将该未迁出的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3、向法院起诉,要求上家支付逾期迁册的违约金。在法院目前不受理直接迁册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要求上家支付违约金的方法来增加上家的违法成本,最终达到曲线迁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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